澳大利亚的政治

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总督为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总督由总理提名,由女王任命。在联邦行政会议的咨询下执掌联邦政府的行政权,为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联邦议会是澳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女王(由总督代表)和参、众两院组成。1992年12月17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阁会议决定,澳大利亚的新公民不再向英国女王及其继承人宣誓效忠。

澳大利亚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民主国家,其现任君主是伊丽莎白二世。经过一系列的公民投票表决,一九零一年澳大利亚六个州联合在一起组成了联邦制的国家。澳大利亚每个州都有各自的宪法和独立的政治体制,有着与国家(联邦)政府大体相同的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的了解澳大利亚当前的形势,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澳大利亚历史以及其政治体制的组织形式。澳大利亚宪法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呢?众所周知,澳大利亚人并不看重自己的宪法——人们对宪法或勉强认可,或嗤之以鼻,或略表支持。这部宪法既不是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也不是流行文化的组成部分。与美国宪法相比,澳大利亚宪法既无人背诵,也无人尊重。澳大利亚民众对其知之甚微,对其理解也显然十分有限。尽管如此,澳大利亚不仅是世界上民主历史最长的国家之一,而且其民主程度也令来澳的游客颇感惊奇。

澳大利亚宪法完成了两个重要使命。第一,在这部宪法的基础上产生了澳大利亚的一些重要机构,比如澳大利亚国会,即由女王或总督、参议院、众议院和最高法院(现在是上诉和解释宪法的最高一级法院)组成的政治体系。澳大利亚宪法赋予这些机构以权力,诠释其职能和组织形式。但是,重要的一点是,宪法中并没有提及总理及其内阁,这些机构的权职都遵照惯例和习惯来予以推定的。由此可见,虽然澳大利亚大部分政府机构的职权范围和组织形式都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但一些重要的机构并没有在宪法中做出具体规定,而只是依照惯例推定而成。

澳大利亚宪法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即赋予联邦政府一些明确的政府权力,而把其他或剩余的权力赋予给了六个州的州政府。

同时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还共同享有一些权力。澳大利亚宪法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与澳大利亚联邦制这一政治特性有关。澳大利亚国会包括两院:众议院,亦称人民议院,其议员是按照各州选民人数的比例选出;参议院,即州议院,其议员是由六个州各选出的十二名参议员加上由两个联邦政府行政区各选出的两名参议员组成。国会两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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